
各位企业家朋友: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入库、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(技术应用绩效奖励)、高技能人才培育载体认定(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)申报工作已启动啦,快来查看办事指南吧!
2026年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入库

申报时间及方式
项目入库申请形式为线上申报,无需提交书面材料。请于2026年4月30日至5月29日完成线上填写并提交入库项目申请书。
①申报单位登录“企莞家”企业综合服务平台,点击“我要享政策”—“申报”—搜索事项“重大科技项目入库”,跳转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,选择“申报管理”—“填写申请书”—“新增项目申请”—“市重大科技项目库项目入库申请(2026年)”。若首次参加项目申报,必须在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注册新账号。
②申报单位提交项目入库申请书后,由所属镇街(园区)科技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初审推荐(2026年6月5日17:30前)。无属地主管部门的单位由市科技局直接受理。项目有保密要求无法线上填报的,可形成书面材料,经镇街(园区)确认后,直接送交市科技局综合规划与科技重大专项科(科技安全科)。
入库条件(须同时符合)
①项目申报主体应为在我市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、专精特新企业、科技型中小企业。
②项目研发和产业化均在东莞实施,所属技术领域应紧密契合东莞产业链布局和发展方向。
③项目技术创新性强,能够解决重点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,特别是“卡脖子”技术问题,并具有明确的应用场景和产业化前景。优先支持可填补国内空白的项目入库。
④项目应有稳定的资金投入,3年内(含实施期前2年)累计对项目的研发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(须设立项目研发专账)。
⑤项目产业化方向明确,以取得直接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,确保入库后3年内取得可实际应用的新产品、新工艺等成果和实现产业化。
⑥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三年(填写申报系统“项目开始时间”须与项目实施时间一致),且入库项目将不受理项目变更申请。
联系方式
①申报业务咨询
市科技局(综合规划与科技重大专项科)
刘宇豪、孔桂枝
联系电话:0769-22831475
②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2.0技术支持
刘攀
联系电话:0769-22831403
③“企莞家”平台技术支持
联系电话:0769-12345(转3)

2026年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
(技术应用绩效奖励)(预申报)
为做好“十五五”期间新旧政策的衔接,市科技局就2026年度市重大科技项目(技术应用绩效奖励)的申报工作发布预通知,具体要求如下:
线上预申报时间及方式
项目入库申请形式为线上申报,无需提交书面材料,2026年4月30日开放预申报,截止时间另行通知。
①企业登录申报平台“企莞家”企业综合服务平台,点击“我要享政策”—“申报”—搜索事项“技术应用绩效奖励”,跳转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,选择申报管理—填写申请书—新增项目申请—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(技术应用绩效奖励)申报书。若首次申报,必须在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注册新账号。
②项目申报书经申报单位网上审核并提交后,由所属镇街(园区)科技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预审后推荐市科技局受理。预审时需检查项目(奖励)申报书填写是否完整并符合申报通知有关要求,附件清单材料是否齐全、申报及参与单位经营是否有异常等,并在系统提出是否推荐意见。
申报要求
①申请主体:应为在我市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、专精特新企业、科技型中小企业,且已有项目纳入市重大科技项目库管理。
②申请条件:采用“竞争择优、事后奖补”方式,对研发投入在1000万元(含)以上,已完成研发且成果转化、产业化成效显著的项目,择优给予相应奖励。
联系方式
①申报业务咨询
市科技局(综合规划与科技重大专项科)
刘宇豪、孔桂枝
联系电话:0769-22831475
②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2.0技术支持
刘攀
联系电话:0769-22831403
③“企莞家”平台技术支持
联系电话:0769-12345(转3)

2026年东莞市高技能人才培育载体认定
(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)
申报时间及方式
申报时间:2026年4月30日至6月30日17:00。
申报单位可选择线上、线下任一方式申报。
①线上申报。申报企业登录“企莞家”企业综合服务平台,点击“我要享政策”菜单,搜索关键字“东莞市高技能人才培育载体认定(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)”进行办理。申报单位以“法人登录”的方式进入申报,填写《东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认定申报表》并上传相关材料。所有申报资料需扫描成pdf版本或采用压缩包上传。
②线下申报。申报单位携带申报材料(温馨提示:由于材料内容较多,建议申报单位可提前准备pdf格式或压缩包的材料)到市、镇(街道、园区)政务服务中心提交办理(水乡功能区和滨海湾功能区除外)。建议提前通过“i莞家”公众号/微信小程序/支付宝小程序,预约对应政务服务中心的“惠企服务(政策兑现)”预约栏目到大厅交件。
申报条件
申报单位应为在我市依法设立的企业、行业协会、高等学校、技工院校(含职业院校,下同)、职业培训机构、科研机构以及承担人才培养相关业务的事业单位等。申报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①在申报截止日前1年内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达到以下规模:属于院校、职业培训机构、事业单位的,年培训规模不少于1000人;属于其他类型申报单位的,年培训规模不少于200人。
②场地设施设备能满足同时开展不少于100人的理论培训和技能训练要求。
③建立了规范的培训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。
④具备适应培训要求的师资。
⑤具备培训课程、标准和教材等开发能力,培训课程内容与我市技能培训重点工作契合度高。
认定评审环节根据《东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认定评审细则》(可扫码本段末二维码查阅),重点围绕申报单位组织管理、设施设备、师资队伍、培训规模、培训成果、社会效益等维度进行综合评价、择优认定。
联系方式
①申报业务咨询
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技能公共实训中心
联系电话:0769-82920182
②“企莞家”平台技术支持
联系电话:0769-12345(转3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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